☀︎ 陳尚懋/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(2017/6/10)
根據學者Barbara Jacoby等人於1996年出版的《高等教育的服務學習:概念與實踐》(Service-Learning in Higher Education: Concepts and Practices)一書,將服務學習(service learning)定義為:
「……一種經驗教育,學生投入在強調人類與社區需求的活動中,在此同時,也有計劃製造機會促進學生的學習機會,『反思』與『互惠』是服務學習的兩個關鍵概念。」
至於服務學習的實踐,則可以追溯至1964年田納西州Oak Ridge Associated University的社區服務方案,首次將社區服務與學生的社會能力發展加以結合,隨後並且獲得相關單位資助並推展至美國其他州。而隨著21世紀的到來,志願服務(volunteer service)的思潮越來越受到許多國家的重視,聯合國早於1985年就宣布每年的12月5日為「國際志工日」(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),隨後並於1997年11月20日的聯合國大會正式宣佈2001年為「國際志工年」(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s),台灣也於順勢於該年公佈《志願服務法》。
為配合這股潮流,教育部也開始在大專院校推動社區服務與學習目標的服務學習方案,將課程與社區服務加以結合,以協助學生應用課堂所學、增進自我反思能力及培養公民能力。2007年教育部提出《大專院校服務學習方案》,規劃各校在服務學習方面的組織運作、課程規劃、師資培訓、推廣深耕、獎勵與評鑑等五方面的實施策略,並納入相關訪視與大學評鑑、通識教育評鑑、校務評鑑與系所評鑑的重要成效指標。2008年教育部再度公布《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作業要點》,希望透過計畫補助,鼓勵大專院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課程。根據統計,截至104學年度時,已有148所大專校院設置服務學習專責單位於各校內推展服務學習,更有153所大專校院將服務學習課程納入正式課程學分,甚至很多學校將服務學習列為學生畢業門檻之一。顯見,高等教育的服務學習相關課程儼然成為主流。
根據我所服務的佛光大學服務學習實施辦法的規定,服務學習主要為培養學生具有服務情操與社會責任感,學習團隊合作與問題解決能力,並落實專業知能與社區服務經驗的結合,以達公民素養培育之全人化教育之精神。主要活動可依性質分為三類:
(一)校園服務學習:安排學生參與校園志願服務活動;
(二)社會服務學習:社團型服務學習,地點為非營利機構,並由校方建立可提供社區服務之平台與管道,可由導師、修課學生自行接洽;
(三)專業課程服務學習:各學系執行,於其開設之專業課程融入服務學習之模式。
但在本校與很多學校的執行過程中,因為授課老師與學生對於服務學習的認知差異性極大,很多的服務學習最後便宜行事,草草了事,喪失了原先規劃的意義。也因此本校決議於106學年度起,取消畢業門檻「服務學習」(必修0學分)之規定,並將該課程改為通識教育選修課程,不再要求學生一定要修習服務學習課程。
另一方面,近幾年在大專院校強調國際化評鑑指標的影響之下,前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於2006年開始補助大專院校組成國際志工服務團,於寒暑假赴海外進行國際志工服務。因此,高等教育的服務學習範圍也從以往校園周邊社區、教育資源欠缺的偏遠地區,逐漸擴大至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國家與地區,例如:泰國、寮國、柬埔寨、緬甸、越南、中國大陸等地區,每年寒暑假都可以看到來自台灣各大專院校的國際志工服務團隊,儼然成為另一個「台灣奇蹟」。
台灣政府早於2007年時即訂定《台灣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補助要點》,希望鼓勵台灣18-30歲青年參與國際志工服務,結合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,運用青年所學專長與知能,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,並且激發青年志工對國際社會之使命感、責任感,履行世界公民與地球村成員義務,增進台灣與世界其他國家人民間之相互瞭解及交流。接受補助之國際志工服務據點遍及世界,目前以東南亞國家與地區為大宗,服務項目包含教育輔導、電腦教學、資訊服務、社區營造、醫療衛生、生態保育、人道關懷與救援等。2013年一共補助111隊共1,879人參與;2014年一共補助133隊共1,585人參與;2015年一共補助98隊共1,186人參與。至於2017年最新的公布名單中,在全部94隊獲得補助的名單中,就有27隊選擇前往泰國(主要以泰北為主),比例高達28.7%。
但……當7-11都開進了美斯樂時,泰北地區真的需要這麼多的大專院校志工服務團嗎?
另外,有鑑於海外僑校相關教學資源較為欠缺,政府也於2008年制訂《補助辦理青年國際志工海外僑校服務活動要點》,鼓勵台灣青年參與國際志工服務,結合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,運用青年所學專長與知識技能,協助推動海外僑校業務,並促進台僑青年互動,擴展台灣青年的國際視野及關懷世界的用心。2013年總共補助國內各大專院校28個志工服務團隊,共109人;2014年補助29隊共117人;2015年補助17隊共78人,前往泰國、印尼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與越南等地僑校進行服務。
政府透過政策鼓勵年輕人前往海外進行志工服務,政策本身立意良好,但是若是在執行過程中並未有清楚與明確的規劃,往往會落得事倍功半的下場。舉例來說,201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青年國際志工海外僑校服務的名單中,泰北滿星疊大同中學共有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元智大學與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共七支團隊將前往進行服務,內容包括:電腦教學(維修)、國語教學、英語教學、發展體能、行政管理、圖書館管理與學生輔導等。泰北僑校為數眾多,但如此情況是否會有資源過度集中的情形?
我曾於2014年暑假帶領同學前往泰北美斯樂興華中學拜訪楊孝成校長,雖然該校的發展並無法與曼谷等地的學校相比,但是硬體資源還算充足,相較之下反而是軟體方面的教師教學較為不足,因為有些教師可能是該校畢業後就留校任教,對於教學方法相關知識較為欠缺。所以對於興華中學來說比較需要的可能是教師志工團,前去該校協助培訓教師教學。隨後我們一行前往赫赫有名的滿星疊大同中學,就看到同時有來自台灣兩個學校的志工團,佔據了該校的宿舍,相對也影響到其他同學的住宿環境。
當大家一窩蜂往泰北跑,一窩蜂往特定僑校進行交流,是否真的能貼近當地的需求?
畢竟遠在台灣的我們對於當地需求可能只是出於想像。到底是台灣志工團在服務當地僑校?還是當地僑校在服務台灣志工團?隨著政府推動的新南向政策,相信如此一窩蜂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嚴重!希望政府能及早因應。